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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北區豬事圓滿好宅統包工程(位於本市北區錦村段19-6地號等15筆)屬領有拆除執照且應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拆除工程,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後始得營運並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二四五巷五六弄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錦村段19‐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