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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3/11/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4,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112年11月6日民眾電話陳情案件,本局派員前往稽查作業。2. 本局於112年11月6日15時10分派員前往陳情地點稽查結果,該址係國姓鄉墘溝段9015-1地號旁產業道路旁空地,被陳情污染為棄置香蕉等蔬果致造成影響環境衛生情形;稽查當時會同陳情人前往勘查,該址空地地面遭置殘留2包香蕉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檢視手機錄影資料係於112年11月3日下午15時28分由自用大貨車車號棄置瓜果於國姓鄉墘溝段9015-1地號烏溪河床,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 本案擬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處分並公文通知陳述意見,另限期於文到兩週內完成清除改善。4. 本案已於現場轉知陳情人稽查處理情形在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大新路七九巷一○二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國姓鄉墘溝段9015-1地號旁產業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