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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4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違規日期
- 2016/1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煉鋼作業產生之廢耐火材(D-0501),委由里一實業有限公司清除,並進行粉碎加工處理,處理完畢之廢耐火材再運回該公司廠內作為煉鋼添加料使用,惟里一實業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將廢耐火材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