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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違規日期
- 2021/01/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0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12日14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橋上,貴廠東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之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苯乙烯製造程序(編號:M06)廢水處理設施抽水管進行更換作業,於設施旁以砂輪機切割抽水管,切割過程中產生火星,掉入廢水處理設施,引燃廢水表面非水溶性有機化合物(苯乙烯),而發生火災事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