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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1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違規日期
- 2017/1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土城里1鄰土城東路6號設立「聯合屠宰場」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35-01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查獲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累計型流量計,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一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2.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8日以聯合政字第1070010316號函檢具稽查當日(106年11月20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報請本局查驗,經審視已依規記錄,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土城里土城東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土城東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