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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圳畜牧場

文號
40-112-03004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3/15
違規日期
2022/07/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於二林鎮後厝段146-12地號從事蛋雞飼養場,場內約飼養18000隻蛋雞,經查有露天曝曬雞屎之情形,案經本局111年7月13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完成清理改善且檢具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後厝段一四六之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後厝段146-1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