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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昇企業社

文號
41-107-09225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20
違規日期
2018/08/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人員於107年8月10日12時45分至仁武區後港巷(第76期市地重劃工區出入口)查察,發現貴社車輛行駛中輪胎夾帶泥沙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略以:「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金華里中華西路一段二四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後港巷(第76期市地重劃工區出入口
統一編號
095638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