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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板根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2001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2/19
違規日期
2018/11/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溫泉鑽井工程時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泥)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二四巷一二號七樓之一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80號
統一編號
972757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