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 文號
- 40-113-120062
- 處分日期
- 2024/12/20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8月27日至貴院執行醫院督導考核評鑑及稽查作業,經查發現貴院貯存C-0504 廢尖銳器具、C-0514 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C-0599 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等生物性醫療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完整廢棄物名稱,僅以C-05標示且未分類貯存,爰認定貴院未依規定妥善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八六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八六四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