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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50
- 處分日期
- 2021/04/30
- 違規日期
- 2020/1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昶傑通運科技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ED-9570)109年12月18日清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仁武焚化廠,經稽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濃度達974PPM,違反該廠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16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該公司藍○○110年1月7日至局說明,係因貴公司將含有擦機台之油漬混入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中,上開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東路一二之一及一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仁武垃圾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