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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6/13
- 違規日期
- 2024/04/0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作業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一段90號前: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A幹線雨水下水道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公告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從事營建工程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04月08日07時32分至07時52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移動使用挖土機(即怪手)之動力機械操作行為,查該地點屬本府公告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第3類噪音管制區,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述行為已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且該工程未經申請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舊街二路一○一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一段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