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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28
- 處分日期
- 2022/09/16
- 違規日期
- 2022/03/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係稽查督察專案計畫(專案代碼EPA1100814「含戴奧辛-鍋爐蒸汽產生程序」)辦理。二、本局於111年3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稽查情形如下:現場會同廠方人員採集空污防制設備產生之飛灰,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及呋喃檢測值14.9ng I-TEQ/g應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120,名稱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代碼R-1106燃煤飛灰不符,貴公司觀音廠現場實際營運情形與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