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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3/11/13
- 違規日期
- 2023/09/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2年8月17日15時05分派員至貴公司,由代○○陪同,貴公司營運中,空污防制設備無異常,本次採樣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保署許可字號:第105號),於貴公司許可固定污染源:廢棄物處理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採樣及檢測分析,經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排放標準4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九之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