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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旭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10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10/06
違規日期
2015/06/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文到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本案違法事實發生於上開裁罰準則修正前,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優先適用舊法。)規定裁處罰鍰並命文到日起全部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秀中街七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秀中街76號
統一編號
222334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