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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3/24
- 違規日期
- 2021/0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位於本縣嘉義縣布袋鎮轄內之布袋鎮過溝排水嘉18線旁治理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布袋鎮過溝段過溝小段255,256,257,258,259,260,270,278,27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