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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冠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6069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18
違規日期
2025/05/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一路六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段1-12地號土地(鳳翔公園旁)
統一編號
53242885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