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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韶有限公司

文號
32-107-05000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5/14
違規日期
2018/01/27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8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樹林廠場址經本局104年9月11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土壤污染管制區,貴公司雖已提送污染控制計畫書,惟經本局審查以書面通知補正6次,屆期仍未完成補正。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規定,爰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備內街四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備內段1519、1520等2筆
統一編號
706282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