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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豐畜牧場
- 文號
- 40-107-08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違規日期
- 2018/05/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從事飼養豬隻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8日督察結果,發現一貫作業母豬育種廢棄器材,棄置於厭氧池前空地,且有焚化後遺跡,致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七八九地號,海豐段七九四地號,海豐段七九五地號,海豐段七九六地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789、794、795、796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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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