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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芝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5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5/08
違規日期
2020/04/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新營廠108年7~9月定檢申報天數92天,申報排入廢水量為982 m3,但當時許可核准量為10CMD(10CMDX92=920 m3),已逾許可核准排入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經本局核准。限改日期:109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九二巷八弄七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中路三號
統一編號
8447642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