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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金畜牧場

文號
30-101-10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0/18
違規日期
2012/08/22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前段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條附表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五五○地號,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五五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里103-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