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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0/12/08
- 違規日期
- 2020/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建物打石工程,109年10月12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時,發現貴行將承攬打石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清運至貴行登記住址,經分類後之營建混合物再委託清除處理,惟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崎內里外崎內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9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