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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8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8/31
- 違規日期
- 2023/05/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9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19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後興段385地號土地起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發現(一)第六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二)第十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三)第十一條(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綜上,合計缺失點數12點。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並限期於112年5月1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上述缺失記點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35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普忠里環中東路七七二之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慈路83號對面(後興段38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