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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3/12/11
- 違規日期
- 2023/08/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28日派員在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暫存桶(T01-01)pH值檢測值為5.17(許可登載6~9);暫存桶(T01-01)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960mg/L(許可登載900mg/L);暫存桶(T01-01)真色色度(ADMI值)檢測值為8920(許可登載500~1000),與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1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建功里長安西路二四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