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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5/17
- 違規日期
- 2024/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領有衍生燃料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1047-00號),查獲前揭製造程序: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3)已拆除,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二、現場袋式集塵器(A001)及旋風分離器(A002)操作中,惟其壓降表均故障及未依規定每天記錄,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四○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四○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