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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2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違規日期
- 2017/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貴公司M03製程燒成爐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當日共採取4組樣品,續委由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粒狀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檢測分析,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污染物濃度實測值為21.0 ppm,校正值315 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0 ppm;粒狀污染物濃度實測值為12.1 mg/Nm3,校正值182 mg/Nm3,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 mg/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四八五巷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四八五巷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