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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1/11/26
- 違規日期
- 2021/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2日00時36分派員查察,稽查當時該址煙霧瀰漫且具酸味,現場取得風向為北東北,風速為0.6m/s,循線至上風處查得僅有貴公司於夜間操作,經入廠查察,發現貴公司從事熱浸鋅程序,現場具酸洗液之槽體疑似收集效率不佳,造成逸散,人員於下風處採集空氣樣品一組,經採樣結果檢測值為55,已逾該區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50,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三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四街10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