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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隆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7005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7/03
違規日期
2025/05/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總安街一段三二一之一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里民治段376地號
統一編號
69705290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