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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違規日期
- 2022/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發現堆置廢塑膠之情事,經查該廠舊時為碾米廠,現轉型欲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並向本局申請在案。2.現場無作業,僅堆置廢塑膠等原物料。3.告知業者代表,遵照環保規定申請,並待再利用資格符合,始能作業。PP1113251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發現堆置廢塑膠之情事,經查該廠舊時為碾米廠,現轉型欲從事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並向本局申請在案。 2.現場無作業,僅堆置廢塑膠等原物料。3.告知業者代表,遵照環保規定申請,並待再利用資格符合,始能作業。4.另於111年12月23日13時30分業者代○○至局內釐清相關案情。5○○檢附廠內原料來源(如附件),惟該廠尚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即先行收受及堆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6.告知業者取得資格後始能作業,並依規定辦理後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家興里中山路一段九號七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中正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