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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5/18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3月06日派員至佳里區文化西路377號執行稽查,發現貴企業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即於承租廠區內空地(含丁種用地0490、0491、0492,農地0493、0497、0498、0499、0622、0625、0501、0500、0624,建物0623、0624、0625、0626、0627、0628)上露天堆置廢木材,欲從事該類廢棄物之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檢覈核可之再利用資格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四廢木材相關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安西里文化西路三七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文化西路37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