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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7/16
- 違規日期
- 2020/06/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6月5日21時12分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三路17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貴公司大門口旁;廠區東側;風向:西北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13ppm,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管線鏽蝕破洞導致管線壓力過高,人員於(5)日15時進行檢修並進行洩壓,因操作不慎,致氨氣外洩,產生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三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三路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