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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違規日期
 
                - 2024/01/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霧峰區五福里中投東路二段450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49-02號),經本局於113年1月18日派員前往查核,查獲下列違規事項:本局現場查核,查無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校正紀錄、沉砂池之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紀錄,每月統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與第46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與第6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中投東路二段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中投東路二段4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