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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9/18
- 違規日期
- 2018/05/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與許可證不符事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M01製程如下(一)至(三)點;M02製程如下第(四)點:(一)現場塗佈機E051操作中,其負壓值為-0.8Pa,未符合許可核定值-2Pa。(二)活性碳吸附設備A003,5月份廢氣處理量(5/21:8.3 m3/min、5/23:5.69 m3/min)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10~30 m3/min)。(三)活性碳吸附設備A003,5月份設備壓差(5/21~5/23:0.3 mmH2O、5/28:0.2 mmH2O)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0.5~10 mmH2O)。(四)活性碳吸附回收槽(A001),無溶劑回收量紀錄,未依許可證核定每日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1月4日。限改日期:107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