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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4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違規日期
- 2018/09/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2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9月11日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稽查,發現工地未據以本府107年5月25日府環水字第10170107132號函所同意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稽查時工地進行地下室開挖(地下2層),工地廢水未經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處理設施處理,以馬達抽出排(流)入至豆子埔溪,於排放處採樣經檢驗結果總懸浮性固體高達12,100mg/l(放流水標準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南市里勝利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大學段5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