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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8/14
- 違規日期
- 2023/07/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有產出廢活性碳等廢棄物,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廢活性碳最大月產出量1.5公噸,後於111年9月15日變更廢活性碳最大月產出量為0.5公噸,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一廠111年3月申報產出廢活性碳184公噸、111年8月產出2.08公噸、111年10月產出0.99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出量百分之十以上,而無依規定事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六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六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