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大清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清畜牧場

文號
40-108-07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07/18
違規日期
2019/05/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8年5月21日派員至該畜牧場查察,稽查時位於該畜牧場固液分離區域之堆置區,有豬隻排泄物溢出污染鄰近道路(產業道路),該廠管理○○表示因下雨導致不慎固液分離區域豬隻排泄物堆置區溢出。2.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大屯一五之九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11鄰大屯15之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