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可白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00010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違規日期
- 2018/08/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於移動床鍋爐(E003)之排放管道(P003)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37 mg/Nm3(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四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2號
- 統一編號
- 9733960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