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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農產食品行

文號
30-106-10000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0/03
違規日期
2017/08/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為人經營之食品行,主要從事食品加工作業,本局於106年8月29日14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食品行清洗器皿產生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排出致污染水體,且經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四六之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46之6號
統一編號
528247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