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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46
- 處分日期
- 2019/12/25
- 違規日期
- 2019/1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5日12時40分至本市鳳山區建國路一段64號後方空地稽查時,發現貴行於空地露天燃燒廢棄竹子及空飲料瓶垃圾,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現場已請貴行立即撲滅火勢,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 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忠孝里華山街三五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一段64號後方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