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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宗冠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1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1/06
違規日期
2014/02/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請於104年3月30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9條規定,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測試,及依規定清楚標示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之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等證明資料,並檢具自即日起登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用藥量及污泥產出、貯存、清運量之相關紀錄,經 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或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50條、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六三巷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3段63巷4號
統一編號
1300606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