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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畜牧場
- 文號
- 40-108-07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宏昌畜牧場之廚餘再利用檢核現場稽查,至現場會同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經查宏昌畜牧場場內飼養豬隻約2800頭,再利用檢核期限為2017.10.23~2019.10.23,再利用項目,R-0105廢油糟、酒精膠80公噸/月、R-0106廚餘260公噸/月、R-0114果菜殘渣80公噸/月、R-0120植物性廢渣600公噸/月,經查該場2019年1月、3月均有清運收受植物性廢渣(R-0120)(如附件聯單資料)惟該場2019年1月、3月均未上網申報前項廢棄物再利用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清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3.該場負責人李政宏表示有收受員林市公所之廚餘約100噸/月(每日約3~4公噸)惟仍未按月作成再利用種類、數量、來源等之記錄,已違反廢清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管理辦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上開內容經負責人李政宏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三○二、三○三、三○四、三○六、三○七、三三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302、303、304、306、307、331地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