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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車小吃店

文號
20-108-120003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2/17
違規日期
2019/11/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從事餐飲業,排放異味污染物,經異味官能測定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測定值:12,排放標準:10);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大道里忠孝東路五段七九○巷二五弄一一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90巷25弄11號1樓後方
統一編號
485838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