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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源皮件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0-03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3/16
違規日期
2011/03/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所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即未於開工(99年11月26日)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30日以上,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文德村宏宅街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溪南段1735、1736、1737、1738、1740地號共5筆土地
統一編號
225890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