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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18
- 違規日期
- 2022/01/19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執行本府核定新竹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大東坑小段1-1地號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於111年1月19日進行污染土壤離場作業,送至處理機構,該機構僅得收受處理含銅、鎳污染土壤,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採取2點污染土壤樣品送驗,檢驗結果:點1、含鎘12,200mg/kg(管制標準20mg/kg)、鉻261mg/kg(管制標準250mg/kg)、銅6,800mg/kg(管制標準400mg/kg)、鎳12,000mg/kg(管制標準200mg/kg);點2、含鎘7,740mg/kg(管制標準20mg/kg)、鉻441mg/kg(管制標準250mg/kg)、銅12,800mg/kg(管制標準400mg/kg)、鎳12,300mg/kg(管制標準200mg/kg)、鋅2,610mg/kg(管制標準2,000mg/kg),已逾處理機構收受標準,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暨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違反裁罰基準第十一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村一三鄰興邦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大東坑小段1-1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