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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11
- 處分日期
- 2017/10/14
- 違規日期
- 2017/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造粒製程產出含塑膠粒之廢鐵網及無法售出或使用之廢塑膠混合物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另該公司於戶外堆置廢棄物,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戶外堆置區部分限期於106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6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埔南村彰水路一段三四○巷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菜路32之10號對面(東榮段1191.1197.119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