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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鑫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4-109-12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2/14
違規日期
2020/09/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B-7898)於109年9月8日下午15時載運「鑫紘實業有限公司」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檢查,發現載運廢棄物中鐵管、木樁之尺寸超過前述規定(長80公分×寬 40公分×高10公分者),屬該資源回收廠依前述注意事項認定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分遣返,貴事業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鎮南里鎮南街七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統一編號
5482951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