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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1/03
- 違規日期
- 2024/10/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16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保障段796、797、798地號稽查,查現場堆置3堆土石方,經丈量土方體積合計為3084.2立方公尺;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貴公司人員釐清,經查前開土石方係貴公司向裕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並堆置於該址,後續於現場進行篩選及碎石級配加工作業後,再載運至臺北港N7號貨櫃碼頭及後線貨櫃場新建工程作為工程所需物料使用。綜上,貴公司於該地號堆置逸散性粒狀物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環境部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自設置與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忠福路一三七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段796、797、798地號(保障三路229號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