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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20019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違規日期
- 2018/11/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市神岡區溪洲里溪洲路498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19-02號),經本局於107年11月12日派員前往深度查核,查獲洗車廢水(MO3)之作業廢水未經過集水井(T03-01)即直接進入回收水槽(T03-02),本案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於107年12月29日前檢送恢復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洲里溪洲路四九八、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洲里溪洲路4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