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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90031
- 處分日期
- 2023/09/14
- 違規日期
- 2023/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27日勾稽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2月25日清運事業機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及廢人造纖維,廢棄物代碼:R-0201及R-0801)至再利用機構「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再利用時,未依規定於到達產源及處理機構(含再利用機構)時,刷取申報聯單上之條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二六五巷七六弄四之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二六五巷七六弄四之三號(四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