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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0/12/15
- 違規日期
- 2020/09/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會同本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水污染防治科及環保設施科辦理聯合稽查,於109年9月29日至本縣太保市南新里南埤路49號現勘時,發現場內見有收受事業單位產生之廢鐵及廢鋁(沖床、車床),從事裁剪、壓縮作業及出售,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提送廢清書暨再利用登記檢核至本局審查通過,而逕行收受上述廢棄物從事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福全里德明路六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南埤路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