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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0/11/05
- 違規日期
- 2020/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稽查時於本市官田區南廍段32、32-1、33、33-1、33-2、34-2及35地號見有堆放R-1209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發現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廠區配置圖貯存位置堆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2000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1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